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已就百度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江苏省消保委指出,百度旗下“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APP,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取诸如“监听电话、定位、读取短彩信”等各种权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百度停止侵权。
由地方消协提起有关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此举全国罕见,但广大消费者被各类互联网企业侵犯个人信息权利,这种现象已屡见不鲜,甚至许多人都习以为常了。百度在相关回应中表示,旗下手机应用没有能力也从来不会申请“监听”权限。尽管多数互联网企业都会如此回应,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感到自己处于被监控状态——在搜索引擎询问“怎么借钱”,不久就有几家借贷公司打来电话;在聊天软件里与朋友八卦明星,网络媒体马上就推送过来相关明星的头条新闻;打个电话找朋友借东西,打开购物软件,相关物品的推送广告已浮现眼前……
电影《窃听风云》中的场景,已经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仔细一想确实令人不寒而栗。手机是每个人都离不开的亲密“朋友”,同时也是潜伏在身边的“间谍”,而指挥它的则是众多互联网公司。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互联网企业普遍存在获取权限未尽到告知义务、未直接提供选择机会、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共性问题。
互联网企业开发了搜索引擎、浏览器、聊天工具、支付工具等各类手机应用软件,通过这些应用软件实施的侵权行为包括,获取用户定位、直接向通讯录上的联系人发送短信、监听和挂断电话等多种权限。众多互联网企业触目惊心地持续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也让消费者的财产甚至是人身安全陷入莫测风险之中。
此次江苏省消保委对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互联网企业做出实质性整改,对少数拒不配合工作的企业提起诉讼。江苏省消保委积极主动代表消费者维权之举令人赞赏,相关诉讼也必将引起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更广泛关注。同时,这起诉讼也不禁令人反思,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消费者究竟如何失去了个人隐私?
首先是“温水煮青蛙”。互联网企业在获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后,通过大数据算法勾勒出用户肖像,然后再精准送达相关商品或服务,这种营销方式确实带来了某些便利,这让众多消费者在享受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不知不觉地放松了对隐私泄露的警惕。其次是“店大欺客”。各种手机应用软件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几乎都采取霸王条款方式,个人如果不通过授权就无法使用软件,这种情况往往令处于弱势方的个人用户徒呼奈何,只能被动接受。
互联网企业假借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深奥之名,故作玄虚糊弄消费者,这也是让消费者失去个人隐私的重要原因。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保护确实面临巨大的挑战,某些互联网公司此时不是考虑如何履行企业责任,而是浑水摸鱼乘机大肆攫取个人信息,谋求巨大的不法商业利益。
大数据时代不能是没有隐私的时代。有关部门应加快从立法打击、技术防范等层面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应强力督促企业合法获取个人信息。每个消费者也必须上紧应用软件“授权”这根弦,自主选择关闭相应权限,及时加固个人信息的“安全锁”。在这个互联网信息时代,社会各方面都要切实拿出有效行动,扎紧个人信息的篱笆,防止消费者变成“透明人”。
评论员 樊大彧